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俗称”港股实名制”)将于3月20日实施,香港证监会再次提醒投资者应尽快回复中介人有关同意转交客户身分讯息的要求,否则在识别码制度实施后,未提供所需同意的个人投资者,只可在联交所出售现时持有的证券,无法买入证券。

香港证监会指,根据香港私法例,中介人须向个人客户取得明示同意,以便向证监会及联交所提交相关的客户身分讯息。有关讯息会以加密方式储存在数据数据库内,而只有证监会及联交所的获授权人员方可查取。中介人普遍已就取得上述同意及更新客户身分讯息,向客户提出了要求。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表示,推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符合国际做法,而各监管机构将能够实时掌握证券买卖指令的投资者身分讯息,大大增强市场监察能力,促进市场廉洁稳健,并提升投资者信心。


版权声明:所有瑞恩资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创文章,转载须联系授权,并在文首/文末注明来源、作者、微信ID,否则瑞恩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或公众号平台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更多香港IPO上市资讯可供搜索、查阅,敬请浏览:www.ryanbencapital.com

相关阅读

香港证监会:港股「实名制」转移个人资料,须获客户明示同意
香港 IPO中介机构排行榜 (过去两年:2021年&2022年)

香港IPO市场:二月零封,首两个月新上市10家,退市高达11家

hkmipo

作者 hkmipo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