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王晟、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决定称,经查,证监会发现中金公司及王晟、孙雷、赵沛霖、幸科、谢晶欣在保荐联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科创属性认定履行充分核查程序,主要依赖发行人提供的说明性文件得出结论性意见,相关程序及获取证据不足以支持披露内容,未能完整、准确评价发行人科创属性。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0号)第五条的规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决定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根据联想集团当时的发行保荐书显示,孙雷为保荐业务负责人、赵沛霖为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谢晶欣、幸科为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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